宿迁市数据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宿迁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宿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牵头拟订数据、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指标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
(四)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五)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扎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七)组织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八)在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负责牵头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和“3550”改革工作,参与“证照分离”改革。
(十)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负责市、县两级高频事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十一)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十二)组织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办理划入的市级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政策评估专家论证、专业审核、勘察检查、检验检测等措施的,与划出部门建立审查环节的合作机制。
(十三)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计规划、建设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和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热线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和考核工作。
(十五)协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