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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管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51899247/2018-00099 分类 规划计划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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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1861号)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我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目标,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年内开展一次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推出更多的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完成时限:9月底前,分管领导:童学宝)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办事服务能力。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公众和企业办事。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结合公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企业、公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贯彻落实省有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部署要求,即在“便民方舟”建成统一的政务公开体验区,整合政务大厅现有资源,推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以及建议投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功能,为公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资源共享。(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完成时限:7月底前,分管领导:童学宝)

三、进一步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依托宿迁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建立政务服务线上互动渠道,解答网上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相关政策,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咨询和协同办理,统一接受企业、公众投诉建议,完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答”。建立政务服务“一号答”咨询问答知识清单,开通“一号答”服务导航,提供在线智能问答和自助查询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完成时限:8月底前,分管领导:童学宝)

四、进一步推进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重大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二是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三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完成时限:常态化,分管领导:刘宝春)

五、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年内对政策解读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策解读的一系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我办政策解读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各处(中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出台,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解读材料随文件一并报综合处,办主要负责人解读全年不少于3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回应针对性,不得以转载工作动态、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等充当回应内容。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综合处牵头,完成时限:常态化,分管领导:魏旭光)

六、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拓展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我办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系统,定期对网络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综合处牵头,完成时限:常态化,分管领导:魏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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