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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凸显”彰显采购政策新活力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来源: 宿豫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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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宿豫区行政审批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以下三方面凸显。

一、精准施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采购人采购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要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中小微企业注入发展动能,激发中小微企业市场活力。

二、聚焦低碳,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按照《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要求,将绿色采购嵌入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一方面,当前企业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走绿色发展之路,更加注重产品的环保、绿色属性;另一方面,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机关事业单位支持采购环保、绿色产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引领绿色发展新趋势。

三、全周期管理,提升采购质效

一方面,配合区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入云工作,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招标人主体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招标人主体意识。寻求采购良策,通过定期考核等措施提升采购代理品质,积极引导,综合施策,做好入云推进。另一方面,明确职责所在,持续研讨,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全周期管理,努力提升采购质效,维护采购人利益。

下一步,宿豫区行政审批局将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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