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数据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51899247/2017-0021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2-22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仲崇浩、张建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市便民方舟),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96065,电子邮箱:sqzgbzhc126.com)。

一、概述

2016,我办通过宿迁市政务服务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多种渠道累计公开信息4101条,比20152901条增长41.37%。主要类别包括:政策法规、招投标业务信息、政务服务业务信息、资金信息等内容。公开形式有网站:网上宿迁、宿迁市政务服务网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媒体:包括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服务大厅:利用办事服务大厅宣传栏、电子屏、触摸屏提供信息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政行风热线”形式;宿迁政务微信公众号;新浪、腾讯等官方微博。

2016年,我办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扎实、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年历次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中实现“0通报”;在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第三方评估中,我办在57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中取得排名第六的较好成绩。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管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宣传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督促和检查。

(二)健全制度,责任到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分别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工作中,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工作原则,对资料审核、信息发布、制度公开等各个环节严加管理,并建立和执行好公开信息登记制度。

(三)便民利民,服务到位。为方便广大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我办按照相关规定,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配备了计算机查询终端,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网络查阅、纸质文本查阅及打印、复印等服务,且服务全免费。

(四)拓宽渠道,公开到位。一是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在市政务服务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设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专题栏目,对我办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予以公开,为社会各界提供需要的工作信息。二是开通网上监督。在市政务服务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通网上互动、曝光台栏目,对社会各界存在的疑问能够及时解答,及时沟通交流,做到解难释疑。三是加强网络互动。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网络问政等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解决群众咨询的问题,接受网络投诉问政,随时与群众互动交流。

(五)创新方式,机制到位。为方便社会各界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我办采取多种方式政务公开。一是前移服务窗口。在服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实行“一口办理,内部并串,联动审批,一窗发证”,提高服务审批效能,避免老百姓跑多窗口办理业务。二是在服务大厅公示政务服务信息。专门在大厅设置了LED显示屏、壁挂电视和触摸屏,为前来办事的客商和群众提供信息查询。三是在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在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方便为前来办事的客商和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六)提升业务,培训到位。一是定期召开市政管办政务信息工作会议。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各项政务工作落实情况,并部署下一周工作任务。二是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制度。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每周一开展一次集体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政务服务法律法规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6,我办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资金信息等信息,公开总条数达4101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在我办涉及的重点领域方面,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网上宿迁”同步自动实时更新,全年共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385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6年,我办没有收到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诉求。

(四)不予公开方面:除涉及招投标检查计划的信息外,对我办涉及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网站等媒体上全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2016年,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我办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公告交易信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预算、澄清答疑、中标结果、单一来源采购内容等交易信息全部上网公告,澄清答疑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实时短信提醒,方便交易各方使用和监督。二是实行采购需求预公告。网上开辟专栏,对重大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预公告征求意见,有效降低供应商质疑投诉,提高采购成功率。三是公开评审实况。在交易场所内视音频公开评标现场实况,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及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四是公布中标明细。货物、服务类项目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布“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强化对招标结果的深度监督。五是公开诚信评价结果。定期组织供应商评价结果公示,形成“失信惩治”的氛围,净化市场交易环境。

(二)推进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2016年度全市共完成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4152个标段,交易总额196.6亿元,其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示、招标公告、最高限价、答疑纪要、中标信息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经理变更、保证金退付和不良行为处理等,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宿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依法指定的媒介予以公开发布。

(三)全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互联互通:1230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达到了云平台建设一体化、技术规范标准化和交易全程电子化“三化”效果。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一是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将各项评估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同时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项目在受理、评估、评审和审批各阶段,统一办理的时限不超过单项最长时限,整个周期由原来的半年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二是“多图联审”。在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图综合审查基础上,深化“多图联审”审批机制,拓展“多图联审”审图范围,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推动联合审批。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受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5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主办3件、分办1件和会办1件,内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并通过我办官方网站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分别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2016年,我办对热点舆情坚持“一小时内响应、半天内办结”的原则,积极响应和回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共办理网络问政舆情104条,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办在市政府办的领导和指导下,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创新思维,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逐步加以解决,以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和规范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确保信息发布和网站专栏更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提升,以公开促成效。

附表:1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1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1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4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16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申请来源

申请数()

占比(%

一、党政机关

 0

 0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0

 0

三、企业

 0

 0

四、宣传媒体

 0

 0

五、科研院校

 0

 0

六、公民

 0

 0

其中:律师

 0

 0

       科研人员

 0

 0

       媒体从业人员

 0

 0

七、其他

 0

 0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