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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51899247/2016-0023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6-03-10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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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省办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 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仲崇浩、张建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市便民方舟),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96065,电子邮箱:sqzgbzhc126.com)。

一、概述

2015,我办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开信息2901条,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通知公告等内容。公开形式有网站:“网上宿迁”、宿迁市政务服务网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媒体:包括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服务大厅:利用办事大厅内宣传栏、电子屏、触摸屏提供信息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政行风热线”形式;新浪、腾讯、人民三网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管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协调、督促和检查。

(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分别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工作原则,对资料审核、信息发布、制度公开等各个环节严加管理,并建立公开信息登记制度。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方便广大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我办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配备计算机查询终端,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网络查阅、纸质文本查阅及打印、复印等服务。

(四)落实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一是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在市政务服务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设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信用管理等专题栏目,对我办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予以公开,为社会各界提供进场所需要的工作信息。二是开通网上监督。在市政务服务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通网上互动、曝光台栏目,对社会各界存在的疑问能够及时解答,及时沟通交流,做到解难释疑。三是加强网络互动。运用政务微博、网络问政等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解决群众咨询的问题,接受网络投诉问政,随时与群众互动交流。

(五)公开办事程序和标准。为方便社会各界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我办采取多种方式政务公开。一是前移服务窗口。在服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实行“一口办理,内部并串,联动审批,一窗发证”,提高服务审批效能,避免老百姓跑多窗口办理业务。二是在公示栏张贴政务信息。在服务大厅公示栏内,定期不定期公示政务服务法律法规、省市文件、我办出台的制度,以及日常工作活动情况等信息。三是在服务大厅公示政务服务信息。专门在大厅设置了LED显示屏、壁挂电视和触摸屏,为前来办事的客商和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四是在部门网站公开进驻窗口权限职责。将进驻的28家市直部门、42家窗口单位的权力清单、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等全部在宿迁政管办门户网站公开。五是在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在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方便为前来办事的客商和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定期召开市政管办政务信息工作会议。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各项政务工作落实情况,并部署下一周工作任务。二是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制度。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每周一开展一次集体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政务服务法律法规等。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并严格奖惩。市政管办将各处(室)、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办年度考核,市政务服务中心将进驻窗口的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中心年度考核,层层施压,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15,我办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开总条数达两千九百余条。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在我办涉及的重点领域方面,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等,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网上宿迁”同步自动实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2015年,我办没有收到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诉求。

(四)不予公开方面:对我办涉及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网站等媒体上全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2015年,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我办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公告交易信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最高限价、澄清答疑、企业诚信评分结果、中标结果、单一来源采购内容等交易信息全部上网公告,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实时短信提醒,方便交易各方使用和监督。二是实行采购需求预公告。网上开辟专栏,对重大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预公告征求意见,有效降低供应商质疑投诉,提高采购成功率。三是公开评审细节。在交易场所内视音频公开评标现场实况,接受招标人、纪检监察人员及特邀监督员现场监督。四是公布中标明细。货物、服务类项目随中标结果同步公布“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强化对招标结果的深度监督。五是曝光不良行为。严肃质疑投诉查处,对违法违规投标行为,一经查处认定,迅速上网曝光,并向信用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推送企业不良信息,合力形成“失信惩治”的氛围,净化市场交易环境。

(二)推进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2015年度全市共完成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4737个标段,成交额237.4亿元,其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示、招标公告、最高限价、中标信息公示和中标公告等,全部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宿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办受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4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主办1件、会办3件,内容涉及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方面。20156月上旬,我办即全部办结,并对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结合单位实际,我办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对资料审核、信息发布、制度公开等各个环节严加管理,并建立公开信息登记制度。2015年,我办对热点舆情坚持“一小时内响应、半天内办结”的原则,积极响应和回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共办理热点舆情73条。

六、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不断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创新思维,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逐步加以解决,以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一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确保信息发布和网站专栏的建设和更新;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全面性;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建设,积极借鉴图书馆、档案室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经验,结合便民方舟实际,建好群众满意的政府信息查阅点。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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